株洲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如下:
1、具有株洲市户籍;
2、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3、在株洲市范围内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ps: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与政府补贴相结合,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制度模式。
注意事项:在校学生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也不能参加城乡居保。城乡居保和职工养老在同一年度内,不能重复缴费。服刑人员服刑期间不能缴费。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被判刑等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