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1、从2021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档次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3个档次。
2、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3、政府对当年度缴纳保费的参保人员给予适当的缴费补贴:100元、200元补30元,300元、400元补40元,500元及以上补60元。
注意事项:在校学生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也不能参加城乡居保。城乡居保和职工养老在同一年度内,不能重复缴费。服刑人员服刑期间不能缴费。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被判刑等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按相关规定执行。
》》》株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条件+材料+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