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禁忌
严格按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执行。
(一)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二)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四)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五)妊娠期妇女。
其他事项
(一)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在开展健康评估时不能变相开展健康体检,收取体检费用。
(二)6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前要把自身健康状况如实告之接种医务人员,接种点在开展疫苗接种健康评估时要充分把握知情自愿同意原则在充分告知接种疫苗风险的基础上开展接种。
(三)所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前要进行现场血压测量,并进行登记。
(四)随着疫苗接种人数上升、疫苗上市后监测和评价数据的增加,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本指引将适时更新。如本指引与上级新出台文件不相符的,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