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广西桂林小孩1到3岁妈妈有几天育儿假?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五天。
夫妻双方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十天。
分娩后,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三孩增加产假八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享受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哺乳假。
关于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一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情况,出台相关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二是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发放育儿补贴。三是强化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四是强化女性就业合法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