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学生资助政策优先向边境地区倾斜
补助内容:
(一)对边境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按100%的比例给予补助,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给予符合条件的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二)给予户籍地在边境0—3公里范围内且在本县(市、区)就读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每年每生1500元生活费补助。
(三)给予户籍地在边境0—3公里范围内的大学新生每生2000元入学补助。
(四)对在边境0—3公里范围内学校(含幼儿园、教学点)就读的学生,其学前教育阶段保育教育费、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费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实施好边境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