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一)个人办理信息修改
1.劳动保障手册
2.本人身份证(委托代办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3.修改信息的相关证明(如修改身份证信息需携带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等)
(二)企业办理个人信息修改
1.参保职工如需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属单位申报出错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附复印件);
属录入出错的,需提供单位原始申报资料;
属公安部门变更的,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附复印件),
2.修改参保职工视同缴费年限,单位需提供职工档案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三)企业办理单位信息修改
1.提供与变更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2.填制《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登记表》一式三份,先后到主管地税机关和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变更登记。
(四)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参保信息修改
由单位填写在职人员变动表,并携带法定的能够证明其准确信息的,或变化了的最新信息,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信息修改手续。
办理条件
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及缴费档次等。以上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