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因为个人意向退货,可以与电动车出售方协调退款;若是因为所购买的电动车无法上牌因而需要退货,那商家是依法可以无条件退货的。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因未纳入产品目录无法在本市登记上牌的,可以依法要求退货。
销售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店家,可以选择去投诉,根据规定上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对商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
不上牌的非机动车行驶在道路上要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购车后驾驶人可以持购车凭证在购车后15日内临时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