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广东省户籍或暂住人员、在校学生,具有合法事由的,可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事由:
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个人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1、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3、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无犯罪记录的;
4、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所需材料:
1、广东省户籍公民
居民身份证、申请事由证明材料。
2、原广东省户籍人员
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事由证明材料。
3、暂住人员
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申请事由证明材料。
4、在校国内学生
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申请事由证明材料。
办理入口: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办理流程:
(1)登录“粤省事”小程序,进入“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服务。
(2)阅读须知。
(3)人脸识别。
(4)填写信息。
(5)上传资料。
(6)确认申请信息。
(7)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成功,可在“个人中心-办事记录”查看办理进度。
(8)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申请。
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
2、邮政速递,仅支持广东省内邮寄,18元/件,到付,其他地区陆续开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