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个人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1、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特别提醒: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对申请人“有无刑事犯罪”的一种证明,只有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罪的才算有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办理入口及流程:
(1)扫描下方“粤省事”小程序,即可直接进入“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服务。
(2)阅读须知。
(3)人脸识别。
(4)填写信息。
(5)上传资料。
(6)确认申请信息。
(7)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成功,可在“个人中心-办事记录”查看办理进度。
(8)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申请。
(9)领证:可前往现场自领,也可以选择邮寄服务。已经签发的小伙伴还可以在“粤省事小程序”首页“我的证照”进入关联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