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地方特产2022-03-21 14:20:01未知

海口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海口医保参保指南

  城镇居民参保条件

  (1)本市非农业户籍的未成年居民;

  (2)本市非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

  (3)本市辖区在校(园)在册的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中专生、技校生、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含非本市户籍人员)。

  (4)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含非本市户籍人员);

  (5)市户籍的新生儿;

  (6)非我市户籍新生儿,新生儿出生之月,其父母一方参加我市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时提供父母一方医保缴费清单);

  (7)非我市户籍新生儿,新生儿出生之月,其父母一方参加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且居住在我市的(参保时提供父母一方医保缴费清单和居住本市证明,如房产证、暂住证、工作单位证明)。

  城镇从业人员参保条件

  (1)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从业人员;

  (3)部队所属用人单位中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

  (5)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办理材料

  户口薄(低保对象、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和残疾人要出具相关证件);

  办理流程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持户口薄(低保对象、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和残疾人要出具相关证件)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申请登记和缴费,家庭中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全部参保,不能选择性参保。

  办理地点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9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4楼

  办公电话:0898-68724159、68724169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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