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提取公积金指南
☞办理条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如已在我中心办理购房、租房、大修翻建自建住房提取业务,其配偶可通过共享该提取事项,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如因法院判决或双方协议离婚,分割原配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可申请提取原配偶住房公积金。
☞办理方式
方式一 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后,可在系统中查看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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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 柜台办理
如选择通过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办理的: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原件及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证原件(双方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双方协议离婚的)。
②经办人办理的:
(1)提取申请人已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4)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原件及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证原件(双方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双方协议离婚的)。
③委托他人办理的:
(1)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个人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4)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原件(双方协议离婚的)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原件及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法院判决离婚的)。
☞办理机构及地址、电话、办理时间
现场办理:可选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点击查看机构地址)
网上办理:工作日8:30-19:00,周六10: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承诺办理时限:1小时
收费标准:不收费
☞温馨提示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缴存的缴存人按照所在分中心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