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新生儿医保参保
办理条件
新生儿自出生90天内(含90天)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自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当年度和次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90天的不予补办参保手续。
办理材料
1、海口本市户籍新生儿,可凭户口簿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进行参保登记缴费;
2、非海口本市户籍新生儿,凭户口簿、出生证、新生儿父母亲一方参加我省(市)医保的有效参保凭证及身份证、在海口市长期居住或工作的有效证明(如房产证、暂住证、工作单位证明等),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进行参保登记缴费。各区社保中心全年工作日均可办理新生儿参保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