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就业创业证》?
《就业创业证》是劳动者就业创业和失业登记的载体,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合法证件。
《就业创业证》按全国统一的样式,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各级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免费发放。省内其他地区发放的《就业创业证》在我市范围内适用。
《就业创业证》实行全省统一编号。证件编号实行一人一号,换发证件的,编号保持不变。
二、《就业创业证》有什么作用?
《就业创业证》实行实名登记,仅限本人使用。劳动者在失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者灵活就业期间的《就业创业证》由本人保管;被用人单位招用就业的《就业创业证》由用人单位保管。
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创业证》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待遇。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后凭《就业创业证》享受有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享受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时,应当出具享受人本人的《就业创业证》。
三、《就业创业证》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证件信息;
(二)个人基本情况;
(三)户籍性质、户籍地址及变更情况;
(四)住址及变更情况;
(五)学历及变更情况;
(六)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及变更情况;
(七)就业登记情况;
(八)失业登记情况;
(九)就业援助认定情况;
(十)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情况;
(十一)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情况;
(十二)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及享受情况;
(十三)年度检验情况;
(十四)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