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相关材料进行参保,新生儿参保的保险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具体如下:
一、参保条件:
1、具有本市准生证或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可到所在社区办理参保。
2、未上户口的持本市准生证、出生证、照片参保;
3、已上本市户口的持户口薄、照片参保。
二、参保标准:320元/人
三、参保方式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新生儿户口簿(非长沙市户籍需提供监护人居住证),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1年12月1日(不含)前出生的新生儿须缴纳2021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费,方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四、参保资料
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并使用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登记的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
五、报销方式:
1、在进行新生儿参保登记后,在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凭借户口本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所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协议医疗机构与市医保局进行结算,不需办理其他手续。
2、异地出生的新生儿报销
新生儿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要带上资料到市医保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报销。
审核需带的资料:
户口本或者身份证号码、住院清单、发票、诊断书、报告(详细情况说明)、医院提供的资料都要加盖医院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