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参保女职工回老家生产,想要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提前做好异地生育备案。
一、异地生育备案经办流程:
参保人员填写《长沙市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情况登记表》,由单位签字盖章、异地分娩医院医保科签字盖章、异地医保中心签字盖章,并在分娩前由单位专干持《长沙市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情况登记表》及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证到长沙市医保局或各区县医保中心进行备案登记。
二、业务办理时限:
备案登记时限:女职工怀孕20周后至分娩前。
费用报销时限:自分娩之日至所有产假期满后3个月内,每周二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三、所需资料:
社保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服务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诊断证明、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医院盖章)、住院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医院盖章)、产前检查门诊发票、《长沙市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情况登记表》。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其中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需提供复印件在一张A4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