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个人按年度缴纳,财政予以补贴。
▶未入学(含学前教育机构)的少年儿童:到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办理
▶已入学(含学前教育机构)的少年儿童:由其所在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负责办理
▶其中,去年已经在街道办理过参保登记并缴费的,可直接通过“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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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时限
▶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为下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再次参保时,需补缴历年欠缴的居民医保费,并自缴费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