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条件
参保人员死亡后未及时申报暂停享受医疗待遇,并使用了不应享受的个人账户金
补缴材料
1、被补缴人的社保卡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缴流程
个人: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成都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二楼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028-87706992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