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购房落户流程
第一步:提交材料
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第二步:受理、审核及审批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根据申请材料对本期申请办证明细表材料进行核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签字认可后移交首席代表签字审批。
按照核实同意的首席签字意见进行制证后,并加盖户口专用章统一发放。
第三步: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对于符合条件审批通过的,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可以通过邮寄、申请人自行领取、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公告等方式送达申请人。
第四步:办理后续手续
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