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居民养老保险怎么转移(条件+材料+地点)
一、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跨省、地市、县转移的,可以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
二、办理材料
序 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申请人户口簿 | 3 | 复印件(核对原件) | 无 |
2 | 申请人二代身份证 | 3 | 复印件(核对原件) | (正反面) |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地点:
转入参保地村(居)委会。
五、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及电话
西安市新城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新城区韩森路145号(长乐新城)新城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电话:87410315
西安市碑林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友谊西路西工大附中东侧延康巷伊顿公馆梦想中心东裙楼8号楼二层)
电话:89583375
西安市莲湖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团结东路6号
电话:88636786
西安市雁塔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南段与双桥一巷十字西南角万象广场雁塔区政府服务中心五楼南区566、567室(区城居保中心)
电话:81166972 81166973
具体电话及地址可点此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