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答: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为进一步发挥政策效应,按照有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及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及以上。将技能提升补贴调整为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发放人群由原取得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扩大到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职工。在此期间,凡是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可以自取得证书12个月内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补贴,经办机构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联网查询与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通过后,直接将补贴发放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