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型人才落户企业要求

地方特产2022-03-30 23:12:09佚名

天津创业型人才落户企业要求

  问:天津创业型人才落户对企业有什么要求?

  答:需满足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等条件。

  天津创业型人才落户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国内外创业型人才,可以来津落户:

  1、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

  2、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人才主要是指,来津创办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股东)。

  3、企业核心成员不是原始创业者,还需在该企业任职超过1年。

  办理程序:

  1、申请

  申请人通过“天津公安”APP和“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引进人才落户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实名注册、签署承诺书、选择落户地点、填报信息后,上传有关要件。

  2、审核

  在人社、教育、公安三部门组成的联审窗口建立网上联审机制,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和要件进行线上审核。人社部门负责审核用工、社会保险、执(职)业资格、职称等相关信息要件;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历学位相关信息要件(技工学校学历由人社部门负责);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落户地、无犯罪记录等相关信息要件。对于能够通过数据比对的信息和要件,系统自动完成审核。

  审核通过的,系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登录系统选择到付邮寄或窗口自取获取《准予迁入证明》。

  审核未通过的,系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并注明驳回原因。申请人可根据短信提示完善信息要件重新提出申请,也可向拟落户区联审窗口咨询。

  费用情况:

  免费办理

  落户咨询电话:

  市级政策咨询电话为:12333、88908890

  如您的来电号码为非津号码,请加区号“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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