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办理条件
1.本市户籍人员已在本市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在本市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01.我市单位参保职工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02.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03.与省本级参保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我市以单位职工参保的。
0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在我市累计缴费满10年的。
符合转入条件的单位参保人员,如何在网上经办系统办理转入手续呢?
网上经办
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cdhrss.chengdu.gov.cn→“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单位服务→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登录后按以下流程办理:
单位网上经办
符合转入条件的个体参保人员,可携带以下资料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及社保基层网点办理转入手续: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3.参保人若为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
4.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温馨提示
个人网上经办系统暂未开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功能,疫情期间,建议电话预约或延后到社保基层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