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广州个税退税有什么政策
2019年起,我国开始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也就是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退税条件:
实践中,一般有7种情况可能产生退税。
1. 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 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 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 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 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 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办理方式:
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一是自己办,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责任事项:
退税可以放弃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如果你是属于需要退税的,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你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