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层次人才用购房补贴买的房能交易吗?
使用杭州市本级购房补贴所购的高层次人才住房,申请人自购房补贴首次发放之日起在杭州市、区县(市)用人单位工作累计满10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申请对象条件
对经认定的A类人才实行“一人一议”;B、C、D 类人才申请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杭州市、区县(市)用人单位工作3年(含)以上或与区属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在区属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区属营业执照(担任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近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持有杭州区属常住居民户口(外籍人才持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 红卡”)或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户籍人才。
(3)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申请区属无住房,且未在杭州市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符合以下3种情形的,原有或已有房产不纳入住房核定范围:
①人才参加工作前与父母在区属范围内仅共同购买一套住房,且人才在申请购房补贴之日前已将该房转让给父母的;
②在2013年10月21日(含)之后引进杭州的人才,从2013年10月21日(含)到引进之日期间无房,但申请购房补贴之日前在区属范围内仅购买一套住房的;
③人才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区属范围内的住房因买卖、赠与等原因已转让满2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