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养老待遇能按时发放吗?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加强同相关部门、各发放银行的沟通协调,全力保障各项养老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为防止病毒交叉感染,建议享受养老待遇人员通过手机微信关注银行公众号或下载手机银行查询。
2020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过渡比例是多少?
受疫情影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暂缓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过渡办法,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仍按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的50%执行。在2019年社平工资公布前,暂使用2018年社平工资计算缴费基数下限,待2019年社平工资公布后再进行差额补收、结算。疫情解除后,国家、省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有新的规定后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