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态城人才引进补贴一览:
【个人补贴】
★购房补贴:
第1至第7层次人才来生态城工作的两年内在生态城购买自用商品住宅,可按层级分别享受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不超过总房款为准,分三年发放,第一年发放40%,第二年发放30%,第三年发放30%。
★工作津贴:
第1至第7层次人才可按层级分别享受每月10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800元工作津贴。工作津贴每年发放一次,发放期限两年。
★未就业配偶生活补贴:
人才随迁配偶未就业的,按照2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补贴期限不超过一年。
★技能人才培养奖励:
对在生态城工作期间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赛前2名的技能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对在生态城工作期间取得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证书的人员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奖励。
★取得职称奖励:
对在生态城工作期间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给予8000元、5000元奖励。
★博士后人才补贴:
对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经费补贴15万元。
★忠诚奉献奖:
对在生态城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的第1至第7层次人才和特色人才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2万元。
【企业补贴】
★本土人才培养奖励:
对区内人才达到外引人才标准的,享受外引人才同样政策待遇(购房补贴、工作津贴和未就业配偶生活补贴除外)。
对生态城用人单位经培养新达到第1至第3层次人才标准的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
★国际化人才培训奖励:
鼓励和支持对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国际化人才培训。按照择优资助的原则,重点资助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国外技术培训,对其发生的培训费用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资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奖励:
鼓励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对重点领域人才开发项目发生的培训费用,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资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4万元。
★鼓励职业技能竞赛奖励:
鼓励和支持生态城各类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重点竞赛活动一次性给予费用资助10万元。
★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奖励:
鼓励和支持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前2名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鼓励人才柔性引进奖励:
鼓励柔性引才,对与生态城用人单位有具体合作项目并产生实际效果的第1至第4层次人才,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