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取消报名,但是不能一次报名多个小区。
温馨提示:西安公租房报名须知
1、报名信息填写中的其它说明,仅能填写以下内容:
(1)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
(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
(3)享受我市城六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保障的家庭;
(4)孤寡老人或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于二级以上残疾、重点优抚对象的。
2、如填写上述内容的家庭,需在报名结束之前(即2022年12月6日之前)向社区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按照规定时间或者法定形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
3、报名先后顺序与分配顺序无关。
4、每个轮候家庭只能参与一个公租房项目的报名。
5、按照《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摇号优先保证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最低租金标准(2.89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家庭的住房分配;享受公租住房租金标准家庭将在剩余房源中进行摇号分配。如果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最低租金标准的家庭报名数量大于该小区所提供的房源数量,则报名该小区的享受公租住房租金标准家庭将不参与该小区的摇号。
6、如选择的公租房小区采暖方式为集中采暖的,采暖费用按照市政统一标准收取,如果不使用暖气,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交纳基础运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