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武汉退休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足能否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呢?
【回答】
达到缴费年限方能享受待遇。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武汉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性累计满30年、女性累计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年限不满规定年限的,退休时由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7元的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仍需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