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发布了《长沙工匠"铸造工程实施细则》,以下是培养输送技能人才奖励申报相关信息。
奖励对象:
长沙市管全日制学制2年(含)以上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以及已在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登记注册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奖励条件:
(一)每年度累计向长沙市企业输送100人(含)以上中级及以上技工。
(二)应届毕业生与企业签订3年(含)及以上劳动合同。(三)输送对象应是在长沙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长沙市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
奖励标准:按每输送1人500 元的标准给予院校奖励。
申报资料:
(一)长沙市培养输送技能人才奖励申报审批表。
(二)长沙市培养输送技能人才花名册。
(三)个人社保参保证明。
(四)职工劳动合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另需提供学籍档案资料。
申报流程: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5月集中组织上一年度培养输送技能人才奖励工作。具体流程为:
(一)申报。学校每年4月可登最长沙市一体化人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 //www. changsha. gov. cn/esrc portal/)进行申报
(二)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教育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定拟奖励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三)公示。将拟奖励名单在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将奖励资金拨付至单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