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鼓励规上工业企业留永员工坚守岗位。
①对2023年1月15日至1月31日期间在本市企业生产岗位工作的,且2022年12月在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永康市户籍员工给予500元“留岗礼包”;
②对配偶来永过年的,给予配偶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500元/人、华东地区8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1000元/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
2. 组织开展留永员工暖心活动。
①2023年1月16日至2月5日,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向外地留永员工免费开放。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⑥组织留永员工开展新春游永康活动。组织开展“新永康人游永康”,由在永注册企业通过本地旅行社组织在永康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新春游永康活动,在限上住宿餐饮企业住宿一晚(含)以上并游览2个以上(含2个)购票景区的,按300元/人标准奖励组团旅行社,营造让外来员工倍感温暖温馨的节日氛围。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
本政策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相关政策措施已明确施行时间的,从其规定),由各责任部门负责兑现,相关政策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