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参保人应当在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简称“小点”)作为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院机构。
2、选定“小点”后,可以在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中再选择1家其他医疗机构(简称“大点”)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院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
办理材料:
1、社保卡;
2、有效身份证件;
3、近1年彩色小1寸照片1张。
办理流程:
1、到预选择的门诊选定医疗机构;
2、由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上为参保人办理选定登记,并在门诊病历上书面注明该医疗机构为其选定医疗机构;
3、参保人或家属签字确认并登记姓名、联系电话。
报销比例:
怎么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