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参保人可选择广州市任1家“小点”作为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院机构。
注:
1、“小点”是指基层选定医疗机构。
2、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除了学生和未成年人,其门诊选点只能选“小点”的医院。
定点医疗机构:
办理材料:
1、社保卡;
2、有效身份证件;
3、近1年彩色小1寸照片1张。
办理流程:
1、到预选择的门诊选定医疗机构;
2、由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上为参保人办理选定登记,并在门诊病历上书面注明该医疗机构为其选定医疗机构;
3、参保人或家属签字确认并登记姓名、联系电话。
报销比例:
怎么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