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的按年提取协议未到约定提取日,在新政执行后提前转换为按月提取协议的,期间未提取月份的还款金额还能提取吗?
可以。
职工解约后可先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办理还贷提取,将未提取月份的还款金额进行提取,再签订按月提取协议。因考虑到按月提取实施初期,业务需求量较大的实际情况,职工也可选择在按年提取协议到账后,解约按年提取协议并签订按月提取协议。
例如,职工张某签订的按年提取协议每年提取日为4月3日,2021年4月已提取到账,但张某想在2021年10月办理按月提取业务,张某需先将按年提取协议解约(在“成都公积金”新版App上点击“委托提取解约”),然后办理“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申请提取5月至10月之间的还款金额,业务办结后再点击“按月提取还贷签(解)约”进行签约,签约成功后,张某从11月起就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