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贸区长沙片区高层次人才免费住房、住房租金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发布了,适用于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范围内企业工作,经中共长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
以下是补贴标准:
高层次人才引进3年内可安排免费住房,或给予最高每月5000元租金补贴。
(一)高层次人才入住长沙片区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人才公寓的,按最高5000元/月(A类)、3000元/月(B类)、2000元/月(C类)、1500元/月(D类)的租金补贴标准,享受相应面积的免费住房,最长期限分别为3年、2年、2年、2年。
(二)对区县、园区人才公寓不能及时解决且自行租赁住房的,须提前报区县、园区人才工作部门备案,按不超过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所述标准的租金实际发生额给予租金补贴。
经费来源:高层次人才住房租金补贴由长沙片区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全额承担或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按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