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材料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需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身份证、社保卡、非本县户籍人员参保需提供现居住地居住证明和原户籍地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明、家庭成员中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需提供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关证明。
参保对象
(一)具有本县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城乡居民;
(二)取得本县居住证明(含港澳台居民)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县户籍人员;
(三)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可以参照《保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参保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