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武汉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参加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可参加武汉市居民医保。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均由个人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一、武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时间:
1、参保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武汉市职工医保,由个人按月缴纳医保费。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一个医保年度(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内缴纳本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首次在武汉市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只能从参保当月开始缴纳。
2、灵活就业人员中断期补缴、退休一次性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业务,须由医保经办机构出具核定单后,再通过“楚税通”或“鄂汇办”手机APP、协作银行网点进行缴纳。
二、武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对所有参保对象的缴费要求是按年缴费,交一年保一年,一旦中断缴费,就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因此,选择参加武汉市居民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在集中缴费期限内按时缴纳居民医保,才能享受待遇。(一般是每年9月至12月缴纳下一年度的费用,2022年度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将于2月28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