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及2021年1月以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条件,但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在东莞领取失业补助金。
线上办理:
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hrss.gd.gov.cn/gdsbfw/
3.“广东人社”APP
4.“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窗口办理:
失业人员可在东莞市最后参保所在园区、镇(街)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现场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业务。
要注意的是失业补助金只能申请一次,且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
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流程:(以最简单的“小程序”的方式为例)
领取流程:
登陆手机微信粤省事小程序个人账号后,定位在东莞市
常用服务选择 社保医保
进入社保医保后,选择 失业 模块,选择 失业补助金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