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时间
2022年11月5日至2022年12月25日。每月1日至25日为缴费时段,26日至月末为税务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参保缴费期结束后,除180天内新生儿、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外,不能中途参加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保障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缴费标准
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特殊困难人员按省规定进行资助参保,享受资助参保人员的资助费用在参保缴费时当即减免。
参保对象
取得本县户籍(包括取得本县居住证明)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应当同时参保,不能选择性参保,确保全员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