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改数据。
单位申报后可在省人社网办服务大厅“单位中心”——“单位办件”中查询完成情况,如发现数据填报有误,同一月度结算期内可多次申报,以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已启用年度缴费基数的缴费单位,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数据即行锁定不可调整。
小贴士: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请用人单位及时核对申报情况,确保申报工作的规范性与申报数据的准确性。
拓展阅读:南京2022缴费基数调整
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13号)规定,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因此无论单位是否申报,2022年1月起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低于4250元系统自动调整到下限,并非表示您单位已完成申报工作,单位仍需按要求进行缴费工资基数申报。
详细申报步骤: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