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6
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惠民政策的通知
1、可以降低缴存比例
缴存单位可通过网厅或前往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办理调低缴存比例,单位比例和个人比例最低可分别调至5%。
2、可以延期缴存
受本次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可延期至2022年4月30日前缴存,在此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位延期缴存无需申请。
3、可以申请缓缴
受本次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为一年。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需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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