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 (原件)
2、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 mm,头部宽度:21-24 mm)1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3、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一方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除正常需要提交以上材料外,办理以下不同证件还需提交相应的材料:
●探亲
须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其他
因治病、奔丧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1、预约,参考文章末尾的小编提醒。
2、前台面见、验核材料。申请人按照网上申请时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验核申请材料并缴费。
3、领取证件。申请人可选择邮寄、或到递交申请材料的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
办理地点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 址:越秀区解放南路155号
联系电话:020-8311572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