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指提取时在本市有连续缴存满3个月的记录),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虽有自有住房,但经我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认定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的,租赁住房也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温馨提示:
1、职工及其配偶如果有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按照《通知》提取住房公积金;
2、本人及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只可就其中一套住房按照《通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职工通过天津公积金app申请的无需提供资料,在中心各区管理部申请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承租人身份资料: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承租人无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不提供);
②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及夫妻关系证明,夫妻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同户籍户口簿(以下同);
③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的申请人还应提供《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