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大病范围: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生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范围为准。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在本市住院治疗的,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个人负担部分。
申请材料
1、身份资料:提取人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配偶身份证、配偶联名卡及夫妻关系证明。
2、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有医保
⑴非社保定点医院:①身份资料 ②同户籍户口本③政务查询授权书(柜台提供)④业务资料:加盖诊断证明章的《诊断证明书》、加盖病案章的《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加盖社保章的《医疗费单位申请支付明细表》。
⑵社保定点医院:①身份资料 ②同户籍户口本③政务查询授权书(柜台提供)④业务资料:加盖诊断证明章的《诊断证明书》、加盖病案章的《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加盖社保章的《医疗费单位申请支付审核单》或加盖收费章的《住院专用收据》(红联)。
3、配偶、未成年子女无医保
任意医院:①身份资料 ②同户籍户口本③政务查询授权书(柜台提供)④业务资料:加盖诊断证明章的《诊断证明书》(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加盖病案章的《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加盖收费章的《住院专用收据》(红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