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买房后怎么提取公积金?

地方特产2022-03-30 23:30:27未知

天津买房后怎么提取公积金?

  根据购房的付款方式不同,可以办理不同的提取业务:

  1、全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2、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提取公积金

  3、按揭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全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购买自有住房未使用贷款的,且职工和配偶未负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债务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购房的,需办理完成全部购房手续,取得全款购房发票(收据)后可申请办理。只能对购房金额进行一次性提取,可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的价款。

  二、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提取公积金

  职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购房,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这种购房方式,是不能提取首付款的。

  大部分职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同时,都会在贷款银行签署"委托提取”协议。签署委托提取协议后,借款人按月正常还款后,系统会自动提取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存入贷款还款账户,借款人无需再自行办理提取业务。

  若职工未签署“委托提取”协议,或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了大额提前还款业务后,可申请办理该提取业务。

  三、按揭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的,职工及配偶可办理两种提取业务,分别为:

  一是“购房一次性提取”即: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

  二是“按月偿还贷款提取”: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后,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本文标签: 当月  贷款  住房公积金  职工  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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