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体育中考考试成绩计取办法
(一)平时体育成绩
平时体育成绩从初中每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结果中计取。每学年满分为5分,其换算办法:85分及以上为5分,70—84分为4分,60—69分为3分,59分以下为2分。三个学年平时体育成绩之和计入体育中考总分。
平时体育成绩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组织实施,成绩报送前要在所在学校公示一周,原始成绩记录要保留三年备查。平时体育成绩在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测试,并将结果报送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成绩报送时间由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确定。
(二)统一测试成绩
具体评分标准详见《十堰市2023年体育中考评分标准》。每一单项按百分制计分,并按权重折算后三项成绩之和(若出现小数,保留一位小数)计入体育中考总分。
十堰体育中考评分标准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