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集体户立户口,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以下是具体登记条件,供大家参考。
登记条件:
一、在本单位工作生活的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人数较多,且拥有本单位职工宿舍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确有设立集体户必要并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军队、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寺庙、宫观等单位,可以设立单位集体户。
ps:一个单位一般只设立一个集体户。集体户户主由所在单位指定。
二、根据实际需要,公安派出所可以在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所在地址设立公共集体户,用于挂靠符合长沙市落户条件,但没有条件立为家庭户,且无处挂靠户口的公民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