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一为纳税人进入上海市税务局网站,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逐步点击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查询>证明信息查询,在证明种类下拉框选择“车购税完税证明”,输入车辆的车架号,点击查询即可。方式二为纳税人手机登陆上海税务微信,实名登陆后,查询即可。
还有一种查询方式为纳税人可向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税务机关提出为其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
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