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对象
青岛医疗保险参保人
报销条件
1.在我市连续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后,在连续缴费6个月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待遇和原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2.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按照规定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相关问答
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待遇能同时享受吗?
从医保待遇看,职工医保待遇略高于居民医保,且两种医保待遇不能重复享受,正在缴职工社保再缴居民无必要,但职工医保停缴后可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自居民医保缴费次月,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职工医保有个待遇等待期,需连续缴费6个月,自第7个月起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报销,连续缴费的6个月内不享受职工医保报销待遇,只享受每个月打入社保卡的医保个人账户金,也就是俗称的社保卡里的买药钱。
既参保居民又参保职工医保的,报销时要分段,职工医保等待期内按居民,职工医保等待期后按职工,两种医保制度报销待遇不重复享受。
在外地缴费享受了外地的医疗保险待遇,可以同时在本地缴费并同时享受本市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或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吗?
参保人已经在外地参加了医疗保险的这种情况,《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也有明确规定,参保人员不得同时享受本统筹地区和其他统筹地区的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职工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医保待遇有哪些规定?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退休(职)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符合退休(职)条件办理退休(职)手续时,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从办理补缴次月起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满,又不办理一次性补缴的,退休(职)后不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本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中断了会有怎样的影响?该怎么办?
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必须连续缴费。中断将会影响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中断缴费3个月及以内的,可以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会医疗保险费。补缴后,计算连续缴费时间,并按规定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职工医保参保人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以上,以及未按照规定在3个月内及时参保缴费的,即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后再次参保时,视为新参保,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规定补缴中断参保期间的社会医疗保险费,补缴后补记个人账户,累计缴费年限;从缴费当月起重新计算连续缴费时间,连续缴费6个月后,按规定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中断(补缴)期间和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大病医疗救助资金不予支付,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中断参保的,由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