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提取范围
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提取包含专用性提取和非专用性提取两种。
1、缴存人符合下列专用性管理要求的,可以提取缴存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无自有住房租房自住的;
(四)男满 60 周岁、女满 55 周岁的;
(五)出国(境)定居的;
(六)其他允许的政策性提取情形。
2、缴存人符合专用性管理要求,申请提取缴存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提取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计息,按相关规定享受缴存补贴。
3、缴存人不符合以上专用性管理要求,申请提取缴存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提取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于提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不得享受缴存补贴。
4、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享有的计息、补贴相关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