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标准及发放时间: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从申领之月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参加失业保险累计5年以下的,每月发放300元;参加失业保险累计5年以上(含5年)的,每月发放400元。
举个例子:小张之前在南宁某企业工作,5月辞职,他参加失业保险年限累计达到5年以上,如果小张这个月申领失业补助金,最多能领到400元×6个月=2400元(其6-9月失业补助金差额由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补发)。
申领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
2.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未办理社保卡需提供)。
申领地点:
可前往南宁市社保局各管理部前台提供以上材料进行现场申报。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服务网点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本部
办公地址:青秀区东悦巷6号(自治区工商局宿舍附近)
联系电话:0771-12333(人社热线)
青秀管理部
办公地址: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国贸大厦旁)
联系电话:0771-2800185
兴宁管理部
办公地址: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工商银行附近)
联系电话:0771-5610560
良庆管理部
办公地址: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2楼
联系电话:0771-4724819
邕宁管理部
办公地址: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邕宁区人社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771-4792351
西乡塘管理部
办公地址: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771-3169352
江南管理部
办公地址:白沙大道138号江南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2、3楼
联系电话:0771-4813275
东盟管理部
办公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区(武华大道37号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0771-6396026